刘艳华,女,中共党员,1960 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广东金融学院副教授。1994 年取得律师资格,同年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吉林、海南、上海、广东等地从事律师工作。现为华润万家律师库入库律师、广东国资委律师库入库律师、广州市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律师、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星海音乐学院常年法律顾问、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还担任广东省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近年来,曾发表《美国证劵市场内幕交易监管的做法及启示》(经济纵横,2013.7)、《特征变异排除法认定专利侵权探究》(企业经济,2013.6)、《股改中通谋与非法交易引发的思考》(肇庆学院学报,2010.4)、《试论后股权分置时代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0.7)、《论专利侵权的司法认定》(现代营销,2011.8)、《高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地位研究——高校多发交通事故的思考》(东北师大学报2013.2)等论文,并发表了《专利侵权研究》等著作,还参与了海南省、广东省高学校科学研究项目“高校保卫工作立法”、“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等,现两个项目已经结项。
刘艳华律师在28年的律师工作中曾经担任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在工作过程中为参与企业或公司的重大决策,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特别是帮助顾问单位运用法律解决问题,使他们走出困境。在多年的顾问工作中,处理顾问单位的各类案件几百宗,化解各类矛盾,特别是在事前预防方面作了大量公司,为他们排忧解难,受到好评。本人承办过刑事、民事、经济、婚姻、行政等各类案件,主要擅长是刑事、房地产、知识产权等诉讼业务以及资产重组、新三板挂牌、主板上市等非诉讼业务。近二十年的律师执业生涯,办事认真细致是自己一贯坚持的原则,执业诚实守信是自己的一贯作风。
主要业务领域
· 行政法律事务
·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 企业法律顾问
· 诉讼与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