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威,男,1966年2月生,中山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从2005年至今担任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现任广州市番禺区政协委员、民进番禺区副主委、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职。
专业领域
黄志威律师从事专职律师20年以来,坚持以“真诚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以其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优秀的办案能力及“客户至上”的服务态度,维护客户之合法权益。并为多个国家机关、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省地税局、省交通公司、越秀风行集团等提供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
黄志威律师擅长民商事、经济案件,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精湛的业务水平,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曾代理轰动全国的“中国体坛第一奇案”、“广东公益诉讼第一案”,特别对公司法律业务、并购重组业务、重大民商事诉讼等有着深入、透彻的研究。迄今代理的诉讼及非诉案件上千宗,服务的国企及国家机关逾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