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民事案件:
1.原告广州市XX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谭X福物业合同纠纷案;
2.原告朱X新诉被告金X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3.原告陈X利与潘X玲民间借贷纠纷案;
4.原告黄X龙、黄X璐、黄X蕙、岳X卫、常X英诉被告郑X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损失56万余元;
5.原告柯X秀诉被告罗X进、罗X芬、罗X香、罗X菊、罗X青赡养纠纷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
6.原告李X、方X等与被告吴X、广州X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7.原告冯X文与被告陈X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8.原告卢X芳与被告蔡X霖民间借贷纠纷案;
9.原告付X平与被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理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10.原告夏X柱与被告陶X莲、王X金租赁合同纠纷案;
11.原告王X清与被告朱X学追偿权纠纷案;
12.原告煜X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吴X林买卖合同纠纷案。
经办刑事案件:
1. 吴X萍涉嫌诈骗案;
2.毛X敲诈勒索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后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
3.协助办理广州浪X公司总经理汪X华挪用资金案;
4.杨X开设赌场案;
5.毛X正介绍卖淫案;
6.范X松涉嫌强制猥亵、侮辱案。
经办行政案件:
1原告金X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XX区环境保护局不服行政处罚案;
2.被告湖北省XX人民政府与原告陈X兰征收或者征用房屋纠纷,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非诉讼法律事务:
1.参与上市公司子公司广东康X新公司的企业合规项目,多次进厂研讨开会,包括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提出合规整改方案及建议、出具合规评价性报告三个阶段;
2.参与中山市XX镇XX高五金制品厂刑事合规不起诉项目,进入厂房了解生产过程,开研讨会、做访谈笔录,规避该企业的刑事风险,填补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漏洞;
3.起草《袁X航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XXX支行等3家商业银行疏于监管、违规操作的投诉信》、《对广东XX大学附属XX医院住院部XX楼XX科护士态度粗暴辱骂 71 岁农民工病人、故意干扰病人休息的投诉信》;
4.参与调解XX医院与吴X选医患纠纷,有效防止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5.参与湖北XX陶瓷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信访接访案,为员工追索劳动报酬30余万元;
6.应邀到XX幼儿园、XX小学为教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法制宣传,受到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