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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事务
合邦拥有若干曾在公检法工作的律师,他们精于实务,对相关法律问题能从不同的角度审视,从中找出可以实现犯罪嫌疑人利益最大化的途径和方法。主要成就有:
(1)担任“张子强案”主犯之一的朱玉成辩护人,承办律师获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首次因个案表现出色而颁发的特别嘉奖;
(2)担任粤海集团所属企业控告李**信用证诈骗案的诉讼代理人,主持全案的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出庭支持公诉,已经实现追赃工作目标,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3)担任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告王**和陈**等系列特大信用证诈骗案诉讼代理人,在前期的代理工作中已经充分显示法律服务工作价值,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4)担任广州城市合作银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穗丰支行行长陈培芝的辩护律师,该案涉及的金额达163亿元;
(5)担任“湛江98.98案”中湛江市常务副市长叶振成的辩护律师,该案牵涉走私犯罪金额100亿元;
(6)担任涉嫌挪用公款的原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黄荫初的辩护人,涉案金额二千万;
(7)担任涉嫌合同诈骗的戴某的辩护人,无罪辩护,涉案金额近三千万;
(8)担任湛江麻斜基金会非法吸收存款案犯案嫌疑人茅京方的辩护律师,涉案金额近亿元
(9)担任“孙志刚案”的辩护人;
(10)担任《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的辩护人,获无罪释放;
(11)担任“广西第一贪”的原贵港市副市长李乘龙巨额受贿案的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