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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亡待遇申领(上篇):工亡待遇的计算
2025-08-11
首页新闻简讯广州市工亡待遇申领(上篇):工亡待遇的计算
本文适用于职工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死亡或视同工伤死亡之后领取工亡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销户提取公积金的情形(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
本篇为上篇,主要涉及工亡待遇的具体金额计算,后续可用于核定领取到的工亡待遇的金额是否正确。本文虽是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但其中的基本法律依据、如何获取相关计算标准等的逻辑、思路可以通用。如有错误,欢迎批评指正。
 

工亡待遇包括哪些?

1.工亡待遇类型: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工亡待遇金额的确定

(一)丧葬补助金

计算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
(1)地市统筹标准高于省标准的,按地市标准执行,如广州地区、深圳地区等。
(2)所谓“上年度”是指工亡职工死亡时间的上一个年度,比如职工于2023年死亡,则需参考的数据为相关机关发布的关于2022年的数据。
2.广东省广州市丧葬补助金:
(1)广州市2023年度的丧葬补助金为12694*6=76164元
数据依据
①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2023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载明,广州地区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694元/月。
②链接:https://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qtwj/shbz/content/post_4210987.html
(2)广州市2024年度的丧葬补助金为13193*6=79158元
数据依据
①广州市统计局2024年6月24日发布的《2023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载明,2023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58318元,折算成月工资(社平工资)13193元。
②链接:https://tjj.gz.gov.cn/zzfwzq/tjgb/content/post_10380218.html
(3)广州市2025年度的丧葬补助金为13704*6=82224元
数据依据
①广州市统计局2025年6月29日发布的《2024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载明,2024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64443元,折算成月工资(社平工资)13704元。
②链接:https://tjj.gz.gov.cn/stats_newtjyw/tjsj/tjgb/qtgb/content/post_10330995.html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领取条件
供养亲属需同时满足《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条件。详见下述法条: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备注:供养亲属的年龄以工亡职工死亡时间为节点来计算。
2、计算标准
(1)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具体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3、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如有《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则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详见下述法条: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 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三)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1.计算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2.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查询路径:国家统计局-数据-搜索:XX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链接:https://www.stats.gov.cn/sj/
(2)各年数据:
备注:由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基数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该数据只有一个,即该数据全国通用,即同一个年度,全国各地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为同一数额。
①2023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985660元
数据依据:国家统计局于2023年1月17日发布的《2022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载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故2023年度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9283*20=985660元。
链接: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302/t20230203_1901715.html
②2024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036420元
数据依据:国家统计局于2024年1月17日发布的《2023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载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故2024年度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1821*20=1036420元。
链接: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401/t20240116_1946622.html
③202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083760元
数据依据:国家统计局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的《2024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载明,202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故2025年度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4188*20=1083760元。
链接: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501/t20250117_1958325.html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相关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调整。

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5、《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6、《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 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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