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24日,程小姐精心准备了一面锦旗,写有“义正辞严 锄强扶弱 剑胆琴心 济困扶危”,以此向杨登基律师与谭玉柳律师(下称:杨谭团队)表达深深的敬意与感激。锦旗虽薄,言语虽少,但这份诚挚致谢,不仅是对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专业服务的肯定,更是对杨谭团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展现敬业态度与专业操作的赞誉。

1、前因
故事始于2021年,当时程小姐在湖北省某市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其在支付完首付款后便办理银行按揭,并正常偿还月供。然而,截止合同约定2022年12月30日交付日期,开发商始终未能交付房屋给她。面对这一棘手难题,程小姐多次找开发商协商无果,其便向开发商邮寄《解除购房合同通知函》,开发商签收后却找各种理由拖延。
为此,程小姐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钱。程小姐委托的律师在《起诉状》等材料中留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开发商联系方式。一审书记员短信通知开庭,当时填写开发商的两个手机号码,一个是无关本案人员手机号码(有打开电子签收记录,书记员误以为开发商已签收),一个是合同中的开发商预留手机号码(停机空号)。
一审庭审中,开发商缺席庭审,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程小姐已于2023年4月1日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开发商签收时间为案涉合同与补充协议解除时间,即开发商应退回程小姐已支付的首付款与已向银行偿还的贷款本金利息,剩余房贷由开发商替程小姐向银行偿还等。
第三人银行不服一审判决,向中院提起上诉。后银行未缴纳上诉费,中院当银行撤回上诉。案件生效,程小姐申请法院划拨早已足额冻结到的开发商款项。
正当法院准备划拨款项给程小姐时,开发商却向中院提起再审申请,以一审送达程序错误,要求改判驳回程小姐诉求,或发回重审,理由为一审法院发送短信给开发商预留手机号码早已停机,而另一手机是案外人(书记员搞错的号码)。
再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程序错误,发回一审重申。因发回法院一审时,开发商此时已通过竣工验收,程小姐原以开发商逾期交付为由解除合同条件难以成立,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程小姐的诉求。
由于一审法院在送达材料给开发商时没有核实清楚,导致短信送达错误,但当时办案书记员已离职,所以程小姐非常无奈。
此时摆在程小姐面前有三条路可选:
(一)以法院办案人员存在错误为由申请国家赔偿,但赔偿数额可能不大,并对其退房诉求无济于事;
(二)继续向中院提起上诉,但此时开发商已通过竣工验收,原一审胜诉客观时机已丧失,上诉败诉风险极高;
(三)放弃继续维权回到原点去收楼,前期支付的各种费用自行承担。
2、过程
程小姐不甘失败,后经多种途径找到广州专门解决房产纠纷的杨登基律师。经过沟通与阅卷等,杨律师针对本案提出新思路,论证再审发回重审有误,原一审判决程小姐解除合同退房胜诉判决正确,理由是“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开发商如变更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等,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合同联系方式等没有变更。即只要书记员发送短信的两个手机号码中的一个正确,无论开发商停机空号,均视为法院已尽到合理通知义务。”
杨谭团队介入本案二审,并在开庭提问环节巧设陷阱“让开发商提供证据证明其曾有向程小姐发出过书面通知书,证明其依约对联系方式变更通知。”开发商代理人无法当庭回复该问题,申请庭审后5日内书面回复,但5日后开发商依旧没有回复。
因案涉房屋已被列入保交楼项目,当地楼市价格波动较大,该市“保交楼”政策对于业主退房非常不利。杨律师遂征得程小姐同意,向中院提出和解方案,只要开发商退房,退回程小姐的首付款与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剩余房贷由开发商替其向银行偿还,开发商协助其向有关部门申请退回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等,程小姐愿放弃向开发商索赔违约金。
3、结果
在发回重审一审败诉后,程小姐早已身心疲惫。经咨询其他律师给出不太乐观预判,程小姐对二审上诉几乎不再抱有太大希望。经过杨谭团队介入,以新思路突破惯性思维抓住核心,审时度势给出调解方案,让本案起死回生,程小姐退房成功并拿到款项。
千言万语都在锦旗中,而这面锦旗,不仅是程小姐的感谢,更是对杨谭团队及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未来工作的期待与鼓励。
律师介绍
杨登基 律师
合邦所专职律师
杨登基律师(联系方式:15800008078,微信同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祖籍广东茂名,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南方日报》《每日经济新闻》《中国房地产报》《新京报》《时代周报》《搜狐焦点深圳楼盘》《搜狐财经》《谈房》等媒体房产专栏评论律师。
杨律师长期专注房产(商品房、二手房、特殊房产、物业租赁、建设工程)及关联房产(继承、征收拆迁分红、离婚房产分割、中介费争议)领域纠纷解决。几乎每周在“登基房产说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房产案例文章,并编撰《广东地区法院四十二类典型房产案例汇编》。杨律师注重理论总结与实践经验提升相结合,在房产纠纷解决领域理论扎实与实战经验丰富。
杨律师秉承“坚持走专业化道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执业理念,以“到极致,有温度”为服务精神,以“思路决定出路,先定性后定量”为突破方法,强调“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稳扎稳打,竭尽所能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在经办的众多胜诉案例中,杨律师及团队以其敬业态度与过硬专业获得客户认可,客户多次到律所授以锦旗表彰。

谭玉柳 律师
合邦所专职律师
谭玉柳律师,法律硕士,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法律顾问、政府采购、保险等法律服务领域。在服务过程中擅长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交流,经办案件调解率高。
联系电话:15520564066
邮箱:tan_yuliu@fox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