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案件概述
2023年3月27日,肇庆市的邓先生到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简称:合邦所),将一面写有“合邦律师 忠肝义胆 为民解困 弘扬正气”的锦旗送给了杨登基律师、李泽坤律师(简称:李杨团队)。邓先生及其妻子黄女士对合邦所表示感谢,并对李杨团队专业经验与敬业态度表示肯定。
2018年,邓先生夫妇向肇庆市某楼盘购买涉案商品房。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邓先生夫妇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向第三方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0年。因开发商一再逾期交付,邓先生夫妇见收楼无望,遂向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钱,但开发商无理拒绝。协商无果后,邓先生夫妇遂委托合邦所李杨团队代理本案。
该案件一审判决解除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开发商将邓先生夫妇已支付首付款与月供利息等返还,邓先生夫妇拖欠银行的个人贷款本息将由开发商替其向第三人银行偿还。开发商不服一审判决结果,遂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要求以2020年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为由,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减免180日对应的违约金,且邓先生支付的律师见证费并非开发商收取,不应当由开发商承担。
最终,经过李杨团队专业论述,如认为开发商可以疫情为由减免180日违约金,但邓先生夫妇却不能因疫情作为抗辩理由要求银行减免180日月供损失,这显然有违背公平原则。本案经过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正审理,最终判决驳回开发商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在李杨律师团队指导下,邓先生夫妇已与银行沟通不用再偿还月供,本案生效判决已正走执行立案程序。

2、办案总结
1、在商品房退房案件中,购房者无论专业知识还是资金实力,在博弈过程中处于天然弱势地位。所以,购房者在遇到商品房逾期交付、逾期办证、房屋质量瑕疵、开发商虚假宣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或设计等问题,应采取合法的措施维权,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及时介入处理,这可降低维权时间与金钱成本,避免走弯路。
2、因开发商为规避法律风险,可能通过各种套路来阻止购房者退房,此时委托专业对口律师团队介入,可最大限度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把握维权的最佳时机。开发商可能通过如下套路来阻止购房者解除合同或主张权利:(1)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给到购房者,让购房者维权缺乏证据原件;(2)将购房总价款拆分为购房款与装修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仲裁途径解决,但又在《装饰装修合同》中约定由法院诉讼解决,最终增加购房者维权成本;(3)通过苛刻合同条款,限制或非法剥夺购房者主张违约金赔偿或解除合同的权利,最终降低或避免买受人主张合同解除权可能性。因开发商操作与套路愈加复杂,购房者难以通过个人来单独解除合同,或靠个人解除合同可能会留下众多后遗症,导致后续要重复或另行起诉,无形中增加诉讼维权成本与难度。
所以,购房者如遇到上述问题,及时委托专业对口律师团队介入案件,既可达到及时止损的保守目的,又可最大限度争取自身应得权益,还可增加案件胜诉后执行到位成功概率。
律师简介

电话:15800008078(微信同号)
杨登基律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中共党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南方日报》、《每日经济新闻》、《时代周报》、《中国房地产报》《新京报》《搜狐焦点深圳楼市深度报道》等媒体房产专栏评论律师。
杨律师长期专注房产(商品房、二手房、特殊房产、物业租赁、建设工程)及关联房产(继承、征收拆迁分红、离婚房产分割、中介争议)领域纠纷解决。每周在“登基房产说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房产案例文章,并编撰《广东地区法院四十二类典型房产案例汇编》。杨律师注重理论总结与实践经验提升相结合,在房产纠纷解决领域理论扎实与实战经验丰富。
杨律师秉承“坚持走专业化道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执业理念,以“到极致,有温度”为法律服务精神,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电话:13138655662/18124942040
专业领域:婚姻法、房地产纠纷、公司法、刑民交叉、争议解决
李泽坤律师成功案例:
1、广东省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与宏通精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案。
2、广东某广集团与广东某广集团集团新疆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申请执行案,本案共历时十四年。因被执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乌鲁木齐当地首富,执行阻碍巨大。但最终本律师克服来自行政部门障碍,将被执行人名下四套房产以物抵债。
3、广东某广集团与南京新海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人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标的额9012万元),本案最终通过刑事执行得以受偿。本律师作为广东某广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执行阶段代理人,主要负责起草起诉状、代理意见、立案、参与庭询等工作,最终为某广集团追回7000余万元。
4、某广集团与广东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标的额两亿元),最终各方达成调解结案。
5、佛山市南海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包后恢复执行一案(标的额6000万元),主要负责起草代理方案、法律文书、与执行法官沟通等工作。
6、黄某欢等近五十名业主与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本案作为系列案在本地影响重大,一审中业主自行起诉并败诉。二审阶段本律师作为业主方代理人临危受命,在开庭中据理力争开发商设置的不合理条款应无效,最终获得法院认可并判决支持业主方全部诉求。
7、赖某映等人(8人)与佛山市某南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禅城法院一审与佛山中院二审终获得全部支持。
8、房某忠与广东某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合同退房案在番禺法院一审大获全胜,通过律师说服开发商放弃上诉并履行该判决,全部执行到位。
9、江某娥与陈某福所有权确认纠纷,经过荔湾法院一审与广州中院二审终审,终将登记在被告名下代持商铺判决归还回原告,并协助原告办理过户。
10、梁某丽与孙某英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在签订合同当日便解除,最终以被告根本违约与造成原告交易机会丧失为由,获顺德法院支持判决被告支付房屋总价5%违约金给予原告并马上执行到位。
(其它诉讼或非诉案例不予重复赘述)
李泽坤律师在《南方都市报》就新闻热点做出如下评论,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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