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描述
2022年11月29日,远在梅州市的陈先生委托其亲属杨女士到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简称:合邦所),将一面写有“维护公平 捍卫正义”的锦旗送给了杨登基律师、李泽坤律师(简称:李杨团队)。陈先生及其妻子罗女士对合邦所表示感谢,并对李杨团队专业经验与敬业态度表示肯定。

2018年,陈先生与妻子罗女士为孩子读书便利,故向梅州市某楼盘购买涉案商品房。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陈先生夫妇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向第三方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19年。因开发商一再逾期交付,陈先生夫妇见收楼无望,遂向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钱,但开发商无理拒绝。协商无果后,陈先生夫妇遂委托合邦所李杨团队代理本案。
该案件一审判决解除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开发商将陈先生夫妇已支付首付款与月供利息等返还,陈先生夫妇拖欠银行的个人贷款本息将由开发商替第三人银行偿还,但根据《个人按揭贷款合同》约定,陈先生夫妇对开发商偿还给第三人银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意味着陈先生夫妇仍需向银行偿还贷款。
陈先生夫妇本想通过诉讼解除合同退房退钱,日后不再承担高额月供,但该一审判决使得夫妇二人再次陷入困境。陈先生夫妇最终听从李杨团队建议,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最终,李杨团队经过专业论述与提交最高人民法院类似案例作为参考,该案由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为:其它判项不变,陈先生夫妇无须向银行偿还剩余贷款。案结事了,陈先生夫妇根据二审判决书,告知银行应立即停止扣除月供贷款。至此,陈先生夫妇无须在收楼无望同时承担高额月供之苦。
二、办案总结
在商品房退房纠纷案件中,商品房会关联到银行金融与当地政府财政等多方面利益,所以表面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博弈,实质上可能是购房者与银行甚至背后的政府之间的博弈。购房者无论专业知识还是资金实力,在博弈过程中处于天然弱势地位。所以,购房者在遇到商品房逾期交付、逾期办证、房屋质量瑕疵、开发商虚假宣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或设计等问题,应采取合法的措施维权,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及时介入处理,这可降低维权时间与金钱成本,避免走弯路。
本团队曾遇到过购房者在起诉开发商退房案件时,因缺乏专业法律知识,不懂得在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解除贷款合同,最终导致解除了购房合同后却还要继续偿还月供的荒谬处境。购房者委托律师代理二审时,案件二审处于不利地位或须另行起诉,维权成本增加。在一些较为简单的商品房逾期交房与逾期办证主张赔偿违约金案件中,虽然案件胜诉几乎无悬念,但是因开发商通过《补充协议》、《装修协议》、《授权装修公司收楼协议》等套路规避或降低其逾期交付、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买受人盲目自信案件可轻易胜诉。因不懂论述上述协议条款无效等情形,即使最后胜诉,但可获得违约金赔偿数额大为降低,难以弥补买受人因此遭受的损失,买受人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维护。
律师简介

电话:15800008078(微信同号)
杨登基律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中共党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南方日报》、《每日经济新闻》、《时代周报》、《中国房地产报》等媒体房产专栏评论律师。
杨律师长期专注房产(商品房、二手房、特殊房产、物业、不动产租赁、建设工程)、征收拆迁领域纠纷解决,每周在“登基房产说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房产案例文章,并编撰《广东地区法院四十二类典型房产案例汇编》,注重理论总结与实践经验提升相结合,在房产纠纷解决领域理论扎实与实战经验丰富。
杨律师秉承“坚持走专业化道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执业理念,以“到极致,有温度”为法律服务精神,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电话:13138655662/18124942040
专业领域:婚姻法、房地产纠纷、公司法、刑民交叉、争议解决
李泽坤律师成功案例:
1、广东省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与宏通精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案。
2、广东某广集团与广东某广集团集团新疆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申请执行案,本案共历时十四年。因被执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乌鲁木齐当地首富,执行阻碍巨大。但最终本律师克服来自行政部门障碍,将被执行人名下四套房产以物抵债。
3、广东某广集团与南京新海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人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标的额9012万元),本案最终通过刑事执行得以受偿。本律师作为广东某广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执行阶段代理人,主要负责起草起诉状、代理意见、立案、参与庭询等工作,最终为某广集团追回7000余万元。
4、某广集团与广东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标的额两亿元),最终各方达成调解结案。
5、佛山市南海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包后恢复执行一案(标的额6000万元),主要负责起草代理方案、法律文书、与执行法官沟通等工作。
6、黄某欢等近五十名业主与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本案作为系列案在本地影响重大,一审中业主自行起诉并败诉。二审阶段本律师作为业主方代理人临危受命,在开庭中据理力争开发商设置的不合理条款应无效,最终获得法院认可并判决支持业主方全部诉求。
7、赖某映等人(8人)与佛山市某南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禅城法院一审与佛山中院二审终获得全部支持。
8、房某忠与广东某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合同退房案在番禺法院一审大获全胜,通过律师说服开发商放弃上诉并履行该判决,全部执行到位。
9、江某娥与陈某福所有权确认纠纷,经过荔湾法院一审与广州中院二审终审,终将登记在被告名下代持商铺判决归还回原告,并协助原告办理过户。
10、梁某丽与孙某英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在签订合同当日便解除,最终以被告根本违约与造成原告交易机会丧失为由,获顺德法院支持判决被告支付房屋总价5%违约金给予原告并马上执行到位。
(其它诉讼或非诉案例不予重复赘述)
李泽坤律师在《南方都市报》就新闻热点做出如下评论,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通过平台租车,退押金却被推诿!平台:租车公司行为恶意违规》;
《涉服务合同纠纷,知名线上旅游平台被强制执行1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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