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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邦原创 | 在港澳地区线下消费如何跨境维权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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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境消费兴起的同时,消费产生的纠纷也随之而来。跨境消费维权由于涉及两地法律与消费维权体制差异、维权成本大等因素,导致跨境消费维权面临重重障碍。今天我们来谈谈,如何快速、便捷地进行跨境消费维权。
向消费者组织投诉

渠道一:平台转办

2018年4月,广东省9个城市消协组织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组织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建立了明确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消费者在广东省9个城市以及港澳地区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受理投诉的异地消费者组织会将投诉转移给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组织,最后由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组织调查处理。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正式开通。通过平台,港澳消费者可直接向广东省消委会或珠三角9市消委会投诉,省内消费者关于港澳的消费投诉可实现“一网转办”。
“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网址:
http://ts.gdcc315.cn/consumerComplain/consumerIndex

渠道二:直接投诉

除了通过广东省内消费者协会转办投诉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线上或电话方式直接向香港或澳门的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消费者委员会可处理的投诉类型以及所需资料大致和内地消费者协会所要求的相同,具体可透过官网进行查询。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网址:
https://www.consumer.org.hk/tc/complaints-and-services
“澳门消费者委员会”网址:
https://www.consumer.gov.mo/AboutUs/Formalities.aspx?lang=zh&id=CC-1411_c

跨境仲裁

香港或澳门的消费者委员会是以调停方式处理投诉人和商户之间的纠纷,提供沟通平台让各有关人士共同谋求解决办法。由于消费者委员会并非执法机构,亦没有调查或裁决的权力。调停能否成功,全赖商户合作及双方是否愿意和解,因此个别案件或许未能达到投诉人的理想期望。假如纠纷无法透过调停解决,消费者可考虑采取仲裁或者民事索偿的途径进一步处理。
假如消费者在澳门遇到消费纠纷,可寻求消费争议调解及仲裁中心的协助,透过调解或仲裁解决消费争议。于澳门消费争议调解及仲裁中心进行仲裁的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属消费争议;
* 相关争议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
* 争议双方(消费者和商号)达成将消费争议提交中心仲裁的书面协议;
* 若被申请人为中心之「加盟商号」或「诚信店」,且个案所涉金额不超过第一审法院法定上诉利益值,仅需申请人(消费者)同意,便可将争议提交中心仲裁。
* 不涉及不可处分权利之争议;
* 非存在刑事性质犯罪迹象的争议。
* 双方可协议以调解或仲裁任一方式,又或协议同时以调解和仲裁处理消费争议。
仲裁裁决具有等同于初级法院判决的执行效力。2019年以来,在广东省消委会指导下,广州、珠海、东莞、中山、江门、横琴等地(区)消委会先后与澳门消委会建立“视频调解和仲裁机制”,方便消费者在异地特别是澳门发生消费纠纷,可就近到当地消委会通过网络视频进行调解或仲裁,消除了消费者跨境两地奔波维权的麻烦,大大提高跨境消费纠纷调解效率。以广州为例,身处广州的消费者可前往设立在广州市消委会的“穗澳消费纠纷网络调解广州现场”,出席澳门地区仲裁法官主持的调解会议以及参与后续的仲裁审理程序。进入该消费仲裁调解程序后,全过程由澳门的仲裁法官主持和裁决。
而香港目前没有设立专门的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仲裁基本只应用于金融业和保险业,消费者在香港遇到消费纠纷除了通过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调解外,就只能诉诸法庭。

民事索偿

假如纠纷无法透过消费者委员会调停解决,消费者可考虑采取民事索偿的途径进一步处理。但民事索偿途径仅能在当地进行,相对其他两种处理方式来说,成本将较高。
香港地区
如索偿金额不超出港币7.5万元,可考虑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损失。
如索偿金额在港币7.5万元以上,但少于港币300万元,可向区域法院要求裁决。
如索偿金额超出港币300万元, 可向高等法院提出诉讼。
澳门地区
若涉案金额不超过10万元,可自行向初级法院的“轻微民事案件法庭”提起诉讼。
若涉案金额超过10万元,须聘请律师,经由一般民事诉讼程序追讨。

结语

概括而言,跨境消费维权仍存在维权难的情况,比起消费维权,更重要的是避免消费纠纷的产生。应多通过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维权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境外消费注意事项,以及告知消费者如何在消费过程中取证和保存证据。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我是小林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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